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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津财税政〔2023〕21号
2023-05-24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津财税政〔 202 3 〕 21 号

各区财政局,各区税务局,第三、第四税务分局,纳税服务 和宣传 中心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8 〕 13 号)和《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税政〔 2019 〕 1 号)的有关规定,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审核认定,天津市胸科医院医学事业发展基金会等 11 家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其中,天津市胸科医院医学事业发展基金会 等 9 家单位有效期自 20 2 2 年度起 5 年内有效,天津市企业科技创新促进会 等 2 家单位有效期自 202 3 年度起 5 年内有效。

请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手续。

附件: 202 3 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 一 批)

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 3 年 5 月 24 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 3 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单位名单(第 一 批)

一、免税资格自 20 22 年 度起有效的单位

  1. 天津市胸科医院医学事业发展基金会
  2. 天津市冶金商会
  3. 天津市红十字基金会
  4. 天津市老年基金会
  5. 天津市互联网金融协会
  6. 天津市教育信息化协会
  7. 天津市冬朋助学基金会
  8. 天津市分析测试协会
  9. 天津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免税资格自 202 3年 度起有效的单位

  1. 天津市企业科技创新促进会
  2. 天津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附件:

  •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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